编号:乐公服第2017061号
一、办理依据
劳社厅发[2006]24号《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四章第二、三节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职工跨地区就业的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1)转出地出具《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区社保局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受理、办理机构:乐都区社会保险服务局
地点:乐都区碾伯镇西关街3号二楼失业保险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72-8620090
传 真:0972-862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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