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5〕60号)和中共化隆县委、化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化隆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化委〔2015〕115号),设立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调整的职责
1.将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调整为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2.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精神,需要调整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 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公文审核管理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涉密文件和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职能。
2.加强县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增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的分解、审核工作职能。
3.加强县政府的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协调指挥职能。
4.加强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职能。
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6.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和领导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办理各类公文的受理、拟办、运转、印发、报备、归档、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会议研究事宜、决定事项的记录、纪要以及部署落实工作。承办县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政务、事务保障服务职责。
(二)组织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的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贯彻落实、促进改革、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承担协调职责。联系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武装部、群众团体;协调县政府各部门的相关工作事宜。
(四)负责县政府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对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五)负责应急管理和值班报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政府的日常值班工作,指导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准确报告重要事项,传达落实领导的指示批示。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请假报备事宜。
(六)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县政府工作的信息采编、报送及发布工作,审核把关政务公开信息,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县政府决策部署、政务活动。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和电子政务工作,推进办公自动化。
(七)协助政府领导做好全县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相关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的所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
(八)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负责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九)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十一)负责群众诉求的受理、转办和回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人员编制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列行政编制21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5名(副科级)。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7名。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东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5〕6号)的精神,县(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化隆回族自治县信访局牌子。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化隆回族自治县法制办公室牌子。
(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化隆回族自治县应急办公室牌子。
(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化隆回族自治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
(六)与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牵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