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16号
秋冬季节是各类传染病多发时段,加之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严防疫情输入和各类传染病的扩散,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排查管控。凡9月28日以来从青岛市胸科医院所在的楼山后社区等中风险地区来化返化人员、与青岛市胸科医院及病人有过接触的人员、接触过从青岛入境的人员等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单位、村社或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提供7天内所在地核酸检测证明,并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从青岛市其他地区来返人员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到达我县后立即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居家隔离,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自行活动。各乡镇、各单位、村(社区)必须按照我县返化来化人员健康管理的要求,对9月28日以来所有前往青岛探亲、旅游、出差等返化来化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做好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健康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境外返化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大商场、超市、宾馆、农贸市场、学校、车站、寺院、景点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限制人员流量,进行现场扫“信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各宗教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开放景区景点要完善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出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管理,严密防范,加强与所在乡镇、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严防疫情发生。同时,加大对水痘、腮腺炎、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要认真做好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传染病区,县藏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预检分诊和留观室,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处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医务人员防护,严格控制院内感染。
三、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倡导群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性活动,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按照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家庭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别是老年人、儿童等人群要提早自费接种流感疫苗、肺炎疫苗、水痘疫苗等,提高自身防病能力。
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健康化隆建设目标,以推进健康化隆行动为统领,聚焦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健康、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集贸市场环境治理管理,优化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行动,社区、单位和家庭卫生清洁活动。加强对各托幼机构、车站、景区、建筑工地、道路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
五、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以“除四害”为抓手,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大对巴燕镇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清扫保洁,清除宅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及时收运垃圾,强化人畜饮水安全,做好人畜粪便处理,努力改善农牧区环境卫生面貌。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保障县域内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六、及时反映上报信息。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加大返化来化人员排查和登记管理,对掌握从青岛市市北区、李沧区等地区、青岛市胸科医院等单位及境外旅居史来返人员线索的,要及时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72—8712395。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咨询电话:0972--8717878
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