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原实施单位申请放弃实施项目,经化隆县林业和草原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招募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并实施化隆县2017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林下经济中藏药材种植项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从事林业产业的科研企事业单位、企业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社及其它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
二、条件和资格
(一)自愿从事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产业中藏药材种植基地示范项目,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符合项目建设的技术力量,能在化隆县境内自行落实项目实施地点和土地流转手续。
(二)项目实施地点须符合《青海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产业项目用地事宜的通知(青林产[2016]207号)》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林地、耕地、草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具备从事林业生产的相关证照及经营范围。
(四)项目建设以实施单位投资为主,财政补助资金为辅。且财政补助资金以“先建后补”形式兑现,其中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须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六)实施地点:化隆县境内
三、项目建设简介
(一)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
(二)建设任务:种植当归100亩,黄芪100亩。
(三)投资配套比例:中藏药材种植项目,按财政补助资金的1:2以上落实项目自筹配套资金。
(四)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当归种植补助0.1万元/亩,其他品种种植补助0.05万元/亩。
联系电话: 0972-8712295 13997020705
联 系 人: 达启林
化隆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