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政办〔2020〕14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化隆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化隆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2019年度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执行,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3日
化隆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垦原则
1.统筹安排原则。依据各乡镇宅基地复垦实际情况,做到宅基地拆除和复垦同步进行,实现“边拆除、边复垦”。
2.农业优先原则。复垦的宅基地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
3.效益最佳原则。各相关乡镇要保障复垦后的土地具有长期稳定的利用价值,实现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力求社会和生态、经济综合效益最佳。
二、资金保障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涉及我县金源、初麻、徳恒隆、沙连堡、阿什努、巴燕、二塘、昂思多、扎巴、査甫、雄先等11个乡镇46个村社共3015户,涉及面广、户数多,为加快宅基地复垦工作,为各乡镇给予每户200元复垦费用。
三、组织保障
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成立化隆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马生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张海明 巴燕镇镇长
何谋隆 扎巴镇镇长
马孝云 昂思多镇镇长
马 强 二塘乡乡长
吾尖才让 金源乡人民政府
多杰才旦 德恒隆乡乡长
马 振 初麻乡乡长
马德明 沙连堡乡乡长
韩 良 阿什奴乡乡长
才项仁增 雄先乡乡长
才让当智 查甫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马生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并督促检查拆旧复垦工作的实施。各乡镇相应成立乡镇级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工作,深入村社宅基地复垦现场进行检查和指导,掌握拆除和复垦进度,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分类整编资料,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在宅基地拆除复垦工作方面的信息共享,确保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相关要求
(一)保障施工安全。各相关乡镇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制定施工安全保障制度。旧房拆除复垦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旧房拆除复垦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主动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督办问责机制,每季度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县政府将根据排名情况,对成绩显著、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度缓慢、配合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